连日来,不断接知情人爆料,霍州煤电集团附属庞庞塔煤矿存在瞒报安全责任事故的现象。
年7月15日,本刊工作人员专程驱车来到位于山西省吕梁市临县木瓜坪乡吉家庄村的庞庞塔煤矿,对爆料情况进行核实。
涉事煤矿:庞庞塔煤矿大门
在这里,我们向周围饭店一些吃饭的工人打听到了该矿发生的安全事故是真实存在,但详细情况工人不清楚。
16日,本刊在霍州偏墙村经过大量走访,死亡矿工的详细情况得到了落实。庞庞塔煤矿死亡矿工:刘会华、男、36岁、霍州市陶唐峪乡偏墙村人。其父(岳父)名叫刘元虎,刘元虎家三个女儿,故刘会华是入赘刘元虎家。
5月17日,事故发生后,煤矿没有上报有关部门,私自协商赔偿死者家属多万元。
死者:刘会华的家乡偏墙村
就在我们对庞庞塔煤矿事故展开调查的时候,又有知情人给我们爆料称,就在庞庞塔煤矿发生事故前大约一个月前的年4月20日,同样隶属霍州煤电集团公司附属的木瓜煤矿,也发生了一起涉嫌瞒报的安全责任事故。
死亡矿工:薛斌、男、48岁、霍州市大张镇下乐坪村人、妻子名叫:王志萍。
同样的方式,事故发生后,木瓜煤矿高层领导没有第一时间向有关应急管理部门报告,而是采取了瞒报真实情况,私下里与死者家属协商,最后赔偿死者家属万元了事。
更详尽情况本刊正在加紧落实。
众所周知,煤炭行业自古以来都属于高危行业。
多年来,在国家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逐步建立健全了煤矿行业安全意识教育和煤矿硬件的高标准建设。近期,国家对安全生产的教育整顿力度再一次加大,要求煤炭行业加大安全意识的教育、严格排查硬件设施的安全性,断绝安全责任事故悲剧的发生。
但是,山西省霍州煤电集团附属的两家煤矿,在相差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在接连发生两起安全责任事故致两人死亡的悲剧后、依然采用瞒报的手段来逃避上级有关部门的查处。
这样的做法说明了什么呢?说明基层煤矿领导对矿工安全意识教育的严重匮乏,对生命的冷漠;更说明更高一层的霍州煤电集团公司管理者,同样缺乏安全意识,缺乏对生命的敬畏。日常安全意识淡薄,才导致这样接二连三安全责任事故悲剧的发生。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煤矿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应当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如采用瞒报、谎报等违法违规手段的,一经查实,从重处罚。同时,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对安全责任事故隐瞒不报、瞒报、迟报的,应对直接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也将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