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自然资交建矿转公告[]号
根据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7号)、《山西省煤炭资源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办法》(晋发[]53号)等有关规定,受霍州煤电集团河津福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山西省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心组织实施山霍州煤电集团河津福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公开挂牌转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转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人:霍州煤电集团河津福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发证机关: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三)矿山名称:霍州煤电集团河津福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地理位置: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
(五)拟转让开采矿种:煤、2#—10#
(六)生产规模:45.00万吨/年
(七)矿区面积:4.平方公里
开采深度:由米至米标高共有18个拐点圈定
(八)有效期限:壹拾年,自年12月13日至年12月13日
河津福星煤矿拐点坐标表
二、竞买报名
(一)凡符合采矿权申请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二)报名时提交的文件和要求
1、竞买申请书。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
5、授权委托他人竞买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须经公证处公证。
6、报名资料须一次提交齐全。
(三)竞买申请人持报名回执和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竞买保证金缴纳单位必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领取竞买编号,获得竞买资格。
三、竞买保证金
(一)竞买申请人根据出让文件中约定的银行账户和金额,一次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二)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2月3日16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三)竞得人在结果公示无异议,5个工作日内通知办理退还竞买保证金手续。未竞得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转让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办理退还手续。
(四)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采矿权转让合同》和缴纳交易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五)竞买保证金一律不计利息。
四、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采矿权公开挂牌转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确定为竞得人。
五、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有意参加本次项目竞买的申请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二)本次公开转让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和口头报名。
(三)竞得人自行与霍州煤电集团河津福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有关协议。
(四)转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资源储量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转让人、交易机构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要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该采矿权矿产资源开采中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
六公告时间:年1月7日至年2月3日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年1月28日至年2月3日(周六、日休息)
报名地点: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座房间
联系人:高文*-
山西省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心
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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