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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ldquo小井盖rdquo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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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陆续接到群众关于霍州市城区部分路面存在窨井盖毁损、缺失等情况反映,为推动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的贯彻与落实,霍州市检察院迅速行动,开展窨井盖问题民生安全排查,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推动窨井盖问题的综合治理。

经排查发现,在该市北环路主路面有窨井盖缺失情况,且周围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该路段附近来往车辆多,人流量大,窨井盖缺失给广大群众和车辆的出行带来安全隐患,社会公共利益存在被侵害的风险。第三检察部检察官现场查看了解情况,明确责任主体后,第一时间与城市管理局取得联系,进行磋商,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磋商之后,该局立即派人将缺失窨井盖全部安装到位,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同时,对城市管理局反映的市内窨井盖频频丢失的情况,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将案件线索移交刑事检察部门处理,适时介入侦查,跟踪案件进展,严厉打击涉窨井盖犯罪行为。

民生安全无小事,井盖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检察机关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检察职能,对涉窨井盖案件协同发力,助推解决“问题井盖”影响公众出行安全大问题,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什么是“四号检察建议”?

“四号检察建议”是今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窨井盖吃人”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的,从加强窨井盖管理、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推动管理创新、提升社会参与度等方面提出具体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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