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策、基金统收统支管理、基金预算管理、基金缺口责任分担机制、集中信息系统、经办管理服务、考核奖惩机制等方面实行全省统一。
省人社厅、财*厅日前已将核定后的全省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基金统一下拨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用于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标志着养老保险省级统收统支工作正式启动入轨运行。
明确了参保范围、比例和基数
在规范完善省级统筹统一养老保险*策方面,进一步明确规范了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人员的参保范围,统一了缴费比例和基数。
从1月1日起,单位为16%,个人为8%;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为20%。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参保职工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进行省级统收统支
在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方面,加强了基金的统一调度和使用。从1月1日起,全省征收机构征收的养老保险费统一上解至省级社保基金财*专户;需支付的养老保险待遇支出,由省财*按月下拨省社保局,分级下拨至各市、县(市、区)经办机构用于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今后办理业务更方便
在统一经办管理和服务方面,出台全省统一省级统筹业务经办流程,实现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待遇领取等方面的全省统一。按照“窗口统一受理、内部流转办理、限时办结、统一反馈”的经办服务模式,为参保人员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目前,全省统一集中的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完成,调试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1月中旬,将对全省的数据进行迁移和系统功能测试,2月1日实现系统上线运行。
届时,全省养老保险可实时进行联网经办、异地通办,实现人社、财*、税务等部门互联互通,推进信息系统跨层级、跨部门数据共享。
霍州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