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临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临汾市文化和旅游局日前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评审组开展了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评定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提出了《临汾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名单》(附后),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从10月8日至10月22日,共15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所在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逐级进行实名反映。我们将把有关意见转请相关评审专家组研究。
受理单位:临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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