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霍煤纪发I⒛22〕9号
关于霍源通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关违规违纪案件处理通报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⒛22年3月,集团公司纪委对山西焦煤党委巡察反馈霍源通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关违规经商办企业、关联交易问题,拆分合同、应招未招规避招标问题,超范围采购问题,相关人员履职不到位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并对相关责任人
员进行了严肃问责处理。为进一步严明党纪党规,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⒛21年10月,集团公司党委收到山西焦煤党委巡察反馈关于霍源通新产业公司有关问题线索,集团公司党委、纪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核查组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直查直办,经查霍源通新产业机电修造分公司矿用特种管材厂、高压胶管厂厂长李文凯等3人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关联交易问题;霍源通新产业机电修造分公司橡塑制品厂厂长魏志刚等3人存在拆分合同、应招未招规避招标问题;与原团柏工贸公司和白龙工贸公司合作经营的浮选剂一厂厂长郭玉善、二厂厂长刘青山存在超范围采购问题。集团公司纪委对新产业公司及下属单位相关责任人立案审查调查8人,处理·处分和追缴款项涉及2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次,诫勉、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处理13人/次,追缴违规违纪款项⒛0.61万元。
二、违规违纪事实
(一)违规经商办企业、关联交易问题霍源通新产业机电修造分公司矿用特种管材厂、高压胶管厂厂长李文凯、变频自动化设各厂厂长赵鑫民、橡塑制品
厂厂长魏志刚,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和廉洁纪律,⒛19年6月至⒛21年9月,分别以其实际控制的山西凯隆管材有限公司、山西庆隆裕商贸有限公司、山西朗锘工矿设各有限公司与机电修造分公司发生业务往来共计.26万元,三人违
规获取利润.24万元。
(二)拆分合同、应招未招规避招标问题霍源通新产业机电修造分公司矿用特种管材厂、高压胶管厂厂长李文凯,橡塑制品厂厂长魏志刚,液压配件厂厂长朱荣新,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⒛18年至⒛⒛年,三个厂在采购高压胶管、橡塑颗粒、不锈钢操纵机构、聚乙烯、双抗专用料、J5热轧不锈钢卷板等生产原材料过程中拆分合同份,应招未招合同3份,涉及金额.84万元。
(三)超范围采购问题霍源通新产业公司下属的原团柏工贸、白龙工贸与郭玉善、刘青山合作经营浮选剂一厂、二厂,⒛18年至⒛⒛年,郭玉善、刘青山违规外购仲辛醇、聚丙烯酰胺干粉、絮凝剂,空买空卖不进行生产加工,按企业内部产品价格供应内部生产单位,增加生产单位采购成本.13万元,二人违规获利67.37万元。
(四)相关人员履职不到位问题
1.荆川江,霍源通新产业机电修造分公司原经营管理部部长,在其负责的供应商资质审核、物资采购招投标、合同管理工作中,不严格履行职责、监督管理不到位。
2.胡俊玲,霍源通新产业原团柏工贸经营管理部部长,对合作经营厂网点外购商品按内部产品价格供应企业内部生产单位的行为未进行制止,对其负责的物资供应和产品销售业务未认真履职,业务监督管理不到位。
3.张月亮,霍源通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原供销部副部长,对基层单位业务指导不到位、监督检查不扎实、履行岗位职责不严格,对下属单位发生违规经商办企业、关联交易,应招未招、拆分合同,超范围采购内部保护产品等问题监管不到位。
4。王更生,霍源通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原总会计师、计划经营管理部部长,对防范关联交易,应招未招、拆分合同,超范围采购内部保护产品等问题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管理不到位。
三、相关人员的处理
集团公司纪委坚持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为原则,坚持处理问责与系统整治并重,⒛22年4月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如下:
1.给予违规经商办企业、关联交易、拆分合同、规避招标直接责任人4人党政纪处分,分别给予霍源通新产业机电修造分公司矿用特种管材厂、高压胶管厂厂长李文凯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橡塑制品厂厂长魏志刚行政记大过处分;变频自动化设各厂厂长赵鑫民行政记过处分;液压配件厂厂长朱荣新行政警告处分。
2.给予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分公司经理3人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分别给予霍源通新产业公司原供销部副部长张月亮行政记过处分;霍源通新产业机电修造分公司原经营管理部部长荆川江行政记过处分;霍源通新产业原团柏工贸经营管理部部长胡俊玲行政警告处分;霍源通新产业原团柏工贸副经理郭勤生诫勉谈话处理;霍源通新产业白龙工贸原经营管理部部长李莎诫勉谈话处理;霍源通新产业机电修造分公司原经理李玮诫勉谈话处理;
3.分别给予霍源通新产业公司原总会计师、计划经营管理部部长王更生行政警告处分;霍源通新产业公司原总经理于松林诫勉谈话处理;霍源通新产业公司董事长、原党委书记张永红进行工作约谈并批评教育。
4.其他相关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责成霍源通新产业公司纪委依规依纪进行了责任追究和处理。
四、分析原因
(一)体制机制改革不彻底,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霍源通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前身为多种经营管理局,年企业改制后对职工自办企业遗留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原集体企业收归国有采取直管经营方式,对职工自办企业采取承包经营的方式,相应的配套措施没有跟上,相应的管理制度也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管理理念相对陈旧,管理方式方法粗放,执行上级制度规定不彻底,不同程度存在“以包代管”现象,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二)纪律规矩意识淡薄。霍源通新产业公司下属分公司厂点、网点负责人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落实物资采购、招投标等制度搞变通,为完成厂、网点生产经营任务绕开制度、规矩约束,通过拆分合同、规避招标的方式从自己实际控制公司采购生产原材料,违规发生关联交易。
(三)业务部门监督管理宽、松、软。⒛18年至⒛⒛年,霍源通新产业公司依据霍州煤电集团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规定,在规范分公司下属厂网点物资供销、招投标方面下发了很多制度和实施细则,如《关于下发机电修造物资供销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机修经发E⒛19〕40号)中第四条第三项规定“法人不得为公司(生产网点)负责人或管理人员直系亲属或近亲亲属”,但分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对供应商资质审核不严、不细,没有及时制止违规供应商的准入,合同审批把关不严,有时考虑到厂、网点生产实际需要,就通过拆分合同的形式采购原材料。
(四)干部履职不到位。从霍源通新产业公司下属分公司厂、网点经营性质来看,有的是公司直营,有的是合作经营,经营管理模式不一致,核查中发现的这些问题,不同程度都存在于各级厂、网点,面对这些问题新产业公司和分公司各级管理干部动真碰硬勇气不足、担当履职不到位,层层把关、关关失守,致使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五)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不同程度存在重生产经营轻党的建设,业务党建“两张皮”、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日常监督不到位问题,导致廉洁问题和经营风险积聚得不到有效解决。
五、有关建议
(一)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举一反三,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狠抓巡察问题整改落实。霍源通新产业党委要把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构建“新焦煤大监督体系”结合起来,高标准召开“一案三会”,按照“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监督推进、案发单位具体落实”要求,针对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分析案件成因制度漏洞、监督短板、治理风险,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全面自查自纠,深挖案件背后隐藏的领域性、系统性漏洞,精准开展专项治理,推动以案促改点上着力、线上延伸、面上拓展,确保责任落实、整改落地。
(二)理顺机制、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全方位提升治理效能。霍源通新产业公司要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体制机制不顺、管理漏洞和岗位廉政风险,按照《山西省规范省管企业经营管理工作规定》及“九个严禁”和霍州煤电集团公司⒛22年1月下发的关于物资采购、设各招投标采购、设各修理、设各租赁等管理办法,坚持系统思维,深化标本兼治,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规范程序、优化流程、防范经营风险,对现行制度进行清理、评估、修订、完善,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岗位和具体责任人,全方位提升治理效能。
(三)引以为戒、警钟长鸣,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单位要对照发生在霍源通新产业公司的问题,结合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举一反三,强化警示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抓本治源,通过自查自纠、专项监督、重点检查等方式开展集中整治,防范和杜绝相关问题重复发生。
中共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贵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来源:煤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