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要立法更要执法依法促进慈城古县城保护工作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在视察慈城古县城保护工作时指出:要立法更要执法依法促进慈城古县城保护工作
《宁波市慈城古县城保护条例》将于10月1日起实施。昨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组书记、代主任郭正伟,副主任郑瑞法与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一起视察了慈城古县城保护工作。郭正伟强调,要立法更要执法,切实推动慈城古县城保护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郭正伟在视察中指出,《宁波市慈城古县城保护条例》是我市对古县城实行整体保护的首次立法尝试,也开了国内专门为保护古县城历史遗存进行立法的先河。在立好法的基础上,贯彻实施好这件法规、发挥好立法的影响力和法规的强制力,显得更加重要。
郭正伟强调,要加强法规的宣传工作,组织各执法单位和人员,认真学习该法规,吃透精神,把握实质,明确要求,同时要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能懂易记的方法,加大法规实施前的社会宣传力度,确保法规的执法效果。要抓好细化,推进落实,结合当前正在实施的“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将慈城古县城的规划、保护、管理和利用纳入进去,力求在该法规的推动下,使慈城这一千年古镇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在“十二五”有大的进步。
要理顺关系,完善体制,既要坚持依法办事,又要充分兼顾实际需要,进行适度创新,真正做到统一、精简、高效管理。要跟踪问效,不断提高,共同促进慈城古县城的保护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