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采取股权处置的方式,妥善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将一面写着“秉公办事执法如山”的锦旗,送到霍州法院执行局干警刘志龙手中,对该局文明高效执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行为表示感谢。
申请人山西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山东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于双方之间有两起案件,执行局将两案合并执行,同时被执行人在我院有多起执行案件,涉及的申请人多为民营企业,执行标的高达余万元,但是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执行,也不如实申报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停滞状态。后申请人山西某公司向本院提供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在其公司占有25%的股权,执行人员又看到了一丝希望,虽然执行局之前未办理过股权处置的案件,但执行局人员不畏困难,迎难而上,远赴山东调查了解被执行人公司实际情况,在了解掌握确切信息后,随即启动股权处置程序,历经四个多月,最终处置成功。为一家国有企业,四家民营企业共挽回经济损失余万元。
执行局负责人赵保瑞表示:“法院执行过程中面临着大量资产处置工作,但并非每个案件都需要通过拍卖房屋、变卖资产来实现债权。在执行案件办理时,如果机械执法,案件很难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要讲究执行艺术,合理调整执行策略及方法”。
在今后的工作中,霍州法院将认真落实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从执行高效化、保全人性化、强制措施慎重化等方面最大限度发挥执行职能作用,增强执行实效,为持续优化霍州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来源:霍州市人民法院
原标题:《霍州法院创新执行思路积极服务创优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