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其中90个督查组对汾渭平原的个县(市、区)进行督查,发现涉气环境问题个(其中1家企业有3台应淘汰燃煤锅炉、1家企业有2台应淘汰燃煤锅炉、见附件),如下:
一、拒绝检查问题1个。
督查组对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的东义集团煤气化有限公司检查时,督查人员在表明身份后,企业仍拒绝接受检查。
二、发现涉气“散乱污”企业3家。
其中,河南省三门峡义马市1家;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1家,咸阳市泾阳县1家。
三、发现14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龙峪会所2台(均为1蒸吨以下)、离石区兴泰混凝土有限公司1台(4蒸吨)、离石区通达运输有限公司1台(2蒸吨),晋中市灵石县宏源选煤有限公司1台(1蒸吨)、灵石县新众达汽修厂1台(1蒸吨以下)、灵石县金典洗浴1台(1蒸吨以下)、和顺县宏盛旅馆1台(1蒸吨以下)、和顺县顺洁旅店1台(1蒸吨以下),临汾市蒲县利华益利津炼化产品销售有限公司1台(1蒸吨以下);河南省三门峡灵宝市灵一食用菌专业合作社3台(均为1蒸吨以下);陕西省西安市西安浐灞生态区杨家湾浴池1台(1蒸吨以下)。
四、发现3台经营性炉灶未拆除。
其中,山西省临汾市蒲县建军饭店1台、蒲县四季红面馆1台、蒲县张玉莲饼子铺1台。
五、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11个。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1家、方山县1家、兴县1家,晋中市祁县1家、平遥县1家,临汾市蒲县1家、隰县1家,运城市新绛县1家、垣曲县1家;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1家;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1家。
六、工业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4个。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1家;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1家,三门峡市渑池县1家;陕西省咸阳市咸阳高新区1家。
七、VOCs整治不到位问题6个。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1家,晋中市和顺县2家,临汾市古县1家、霍州市1家,陕西省宝鸡市太白县1家。
八、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9个。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兴县2家、离石区1家,晋中市灵石县1家,运城市绛县1家;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1家,三门峡灵宝市1家;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1家,陕西省西咸新区1家。
九、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问题21个。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1家、文水县1家、岚县1家、兴县1家、孝义市1家,晋中市祁县1家、榆社县1家、介休市1家,临汾市尧都区1家、蒲县1家、霍州市1家,运城市绛县1家;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1家、吉利区1家,三门峡市渑池县1家、义马市1家、卢氏县1家;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1家,铜川市宜君县1家,宝鸡市太白县1家,渭南市大荔县1家。
十、建筑工地扬尘管理问题10个。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1家,晋中市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2家、榆次区1家、榆社县1家;河南省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家、灵宝市1家;陕西省铜川市宜君县2家、王益区1家。
十一、排污口设置不规范问题5个。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临汾市汾西县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河南省洛阳市吉利区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偃师市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三门峡市灵宝市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30米)企业废气排放口设置未达到环评要求。
十二、露天矿山未落实防尘降尘措施问题1个。
督查组检查发现,山西省临汾市隰县有1家矿山企业未落实防尘降尘。
十三、发现“黑加油站”问题1个。
督查组检查发现,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有1家“黑加油站”,无任何手续,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十四、其他涉气环境问题19个。
督查组检查发现,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车家湾铁路桥、孝义市孝石线中国石化加油站旁无名废品收购站,晋中市榆次区杨村、榆次区赫庄村、祁县S山西宏固酒业展牌处、介休市两水村,临汾市吉县窑渠村、霍州市贾村,运城市闻喜县西刘家村、芮城县东王村;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张家门村;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金路尚居小区旁、阎良区荣旗家具城旁、鄠邑区赵王村,宝鸡市凤翔县S省道界碑处,咸阳市武功县寨大村、彬县哈家店村,渭南市临渭区大寺村存在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现象。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秦农养殖专业合作社存在恶臭影响。
对上述问题,生态环境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调查处理。
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