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1月26日0-24时,山西省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例(太原市小店区7例、太原市迎泽区2例、太原市杏花岭区17例、太原市尖草坪区3例、太原市万柏林区7例、太原市晋源区3例;大同市平城区15例、大同市云冈区8例、大同市云州区1例、大同市天镇县4例;阳泉市城区1例、阳泉市矿区1例、阳泉市郊区7例、阳泉市平定县11例、阳泉市盂县1例;长治市潞州区4例;晋城市高平市3例;朔州市朔城区3例、朔州市应县25例;晋中市太谷区1例;运城市盐湖区1例、运城市永济市2例;忻州市忻府区1例;临汾市尧都区24例、临汾市翼城县1例、临汾市襄汾县2例、临汾市洪洞县5例、临汾市浮山县1例、临汾市侯马市1例、临汾市霍州市23例;吕梁市文水县2例、吕梁市柳林县1例、吕梁市汾阳市1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例(太原市小店区63例、太原市迎泽区20例、太原市杏花岭区74例、太原市尖草坪区17例、太原市万柏林区64例、太原市晋源区9例、太原市清徐县1例、太原市娄烦县1例、太原市古交市2例;大同市平城区37例、大同市云冈区6例、大同市阳高县1例、大同市天镇县1例、大同市灵丘县4例、大同市左云县1例;阳泉市郊区1例、阳泉市平定县5例;长治市潞州区2例、长治市屯留区1例、长治市襄垣县1例、长治市黎城县3例;晋城市高平市1例;朔州市朔城区例、朔州市应县92例;晋中市榆次区2例、晋中市榆社县1例、晋中市昔阳县16例、晋中市寿阳县6例、晋中市太谷区10例、晋中市平遥县5例、晋中市灵石县1例;运城市盐湖区9例、运城市临猗县2例、运城市新绛县2例、运城市绛县2例、运城市夏县2例、运城市芮城县1例、运城市永济市7例、运城市河津市1例;忻州市忻府区例、忻州市定襄县2例、忻州市五台县3例、忻州市繁峙县2例、忻州市宁武县13例、忻州市静乐县1例、忻州市神池县1例、忻州市岢岚县1例、忻州市保德县8例、忻州市原平市2例;临汾市尧都区14例、临汾市翼城县1例、临汾市襄汾县2例、临汾市洪洞县1例、临汾市安泽县1例、临汾市汾西县1例、临汾市霍州市30例;吕梁市文水县4例、吕梁市交城县1例、吕梁市柳林县1例、吕梁市孝义市1例、吕梁市汾阳市24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35例(太原市小店区1例;大同市平城区1例、大同市云冈区1例;晋城市高平市2例;临汾市尧都区12例、临汾市襄汾县1例、临汾市浮山县1例、临汾市侯马市1例、临汾市霍州市15例)。当前我省疫情形势新旧交织严峻复杂,仍处疫情应急处置的关键时期,滚动实现社会面清零任务艰巨。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要求,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提示如下。
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对象
包括密切接触者中的特殊人群、解除集中隔离后的密切接触者和入境人员、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及其他经专业人员评估无法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
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要求
(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最好单独居住;如果条件不允许,选择一套房屋里通风较好的房间作为隔离室,保持相对独立。
(二)在相对独立的隔离室外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
(三)房间使用空调系统通风时,应选择分体空调,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四)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
(五)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管理要求
(一)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主动报告至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社区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辖区疾控机构报告。
(二)禁止外出。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居家隔离人员严格做到不外出,拒绝一切探访。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经所在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外出,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三)个人防护。非单独居住者,其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其他人员不进入隔离房间。隔离房间内活动可不戴口罩,离开隔离房间时要戴口罩。尽量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
(四)核酸检测和抗原自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需根据相关防控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完成核酸检测、抗原自测和结果上报。
(五)卫生防疫要求。
1.保持家居通风,每天尽量开门窗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用排气扇等机械通风。
2.做好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的通风和消毒。
3.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摘戴口罩等,应当洗手或手消毒。擦手时,最好使用一次性擦手纸。
4.讲究咳嗽礼仪,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盖口鼻或用手肘内侧遮挡口鼻,将用过的纸巾丢至垃圾桶,如接触呼吸道分泌物立即洗手或手消毒。
5.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餐具使用后应当清洗和消毒。餐具首选煮沸消毒15分钟,也可用含有效氯mg/L~mg/L含氯消毒液溶液浸泡15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6.台面、门把手、电话机、开关、热水壶、洗手盆、坐便器等日常可能接触使用的物品表面,用含有效氯mg/L~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后用清水洗净,每天至少1次。每天用含有效氯mg/L~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湿式拖地。
7.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的毛巾、衣物、被罩等需清洗时,要单独放置,用含有效氯mg/L~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或采用煮沸15分钟消毒后用清水漂洗干净。
8.如家庭共用卫生间,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每次用完厕所应当消毒1次;若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使用单独卫生间,厕所可每天消毒1次。便池及周边可用含有效氯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厕所门把手、水龙头等手经常接触的部位,可用含有效氯为mg/L的含氯消毒液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
9.用过的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每天清理,清理前用含有效氯mg/L~mg/L的含氯消毒液或75%酒精喷洒消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口袋,再和家里其他垃圾一起丢弃。
10.被唾液、痰液等污染的物品随时消毒,消毒时用含有效氯mg/L~mg/L含氯消毒液、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大量污染物,应当使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干毛巾)完全覆盖后用足量的含有效氯0mg/L~0mg/L的含氯消毒剂浇在吸水材料上消毒,作用30分钟以上,小心清除干净。再用含有效氯mg/L~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拖)被污染表面及其周围2平方米。处理污染物应当戴手套与口罩,处理完毕后应沐浴、更换衣服。
(六)共同居住者或陪护人员要求。
1.陪护人员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接触时,处理其污染物及污染物体表面时,应当做好自我防护,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其保持1米以上距离。
2.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任何直接接触,或离开其居住空间后,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戴手套前、脱手套后要进行双手清洁及消毒。
3.有基础疾病的人员和老年人不能作为儿童、孕产妇、半自理及无自理能力等居家隔离人员的陪护人员。
4.共同居住者或陪护人员一并遵守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要求。
来源: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