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许公字〔〕号
冯计连等6名申请人:
我厅收到你们提交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材料,依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号)和《关于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暂停执业、注销注册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标造函〔〕2号)规定,经审核,不符合条件,决定不予变更注册。
附件: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不符合条件人员名单.xls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10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