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霍州市妇女联合会召开了三届三次执委(扩大)会议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推进会。会上,宣读了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妇联关于表彰山西省三八红旗手、山西省巾帼文明岗的决定,霍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荣获"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妇联主席赵利娟为霍州市院第一检察部颁发了“巾帼文明岗”荣誉证书和牌匾。
近年来,霍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院*组的领导下,立足检察本职岗位,充分发挥女干警占多数的优势,巾帼不让须眉,以办案质效为抓手,全方位履行检察职能,在化解社会矛盾、打造精品案件、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学校复学复课、送法进校园、对未成年人提供司法保护、关爱留守儿童、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向全社会展示检察女干警爱岗敬业的精神面貌,努力实现新时期女性的新作为。
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表示,面对殊荣将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巾帼文明岗”的示范引领作用,以认真敬业的工作态度,以坚韧不拔的毅力,以乐于奉献的精神在工作岗位上恪尽职守,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三零”单位创建、为“平安霍州”建设、为迈进全市检察机关第一方阵贡献检察力量。
第一检察部职能:
霍州市院第一检察部负责办理普通刑事案件、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审判活动监督;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和集中办理未成年人民事行*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霍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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