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9
日
周
五
廉*警句
于事度以往事,验之来事,参之平素,可则决之。
——《*谷子·决篇》
11月9日上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总队副队长宁志宏、支队长胡彩霞、铁检分院支队长高秋文、运城市院法警支队队长李小海一行在市院司法警察支队队长任竹峰的陪同下,到霍州市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并检查验收办案区。
省院法警总队副队长宁志宏一行听取了检察长王志刚同志对我院法警工作的汇报,分管领导*组成员李垒同志就我院法警队伍建设、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重点作了补充发言,法警队队长闫雪琴对法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汇报。
宁志宏副队长一行实地查看了我院警卫室、大厅值班室、办案工作区、警械装备室,重点检查了办案工作区的设施设备、管理流程,以及办案安全的防护措施等情况,并翻阅了我院司法警察部门保障办案安全的相关资料,对我院司法警察工作保留痕迹表示肯定和赞扬,并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
副队长宁志宏对我院法警工作特色亮点及办案工作区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加强我院法警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1
一是加强法警队伍建设,实施编队管理,解决未进编法警的待遇问题,从而调动司法警察的工作积极性;
2
二是要严格规范执法,根据《关于规范办案工作区管理使用的通知》狠抓办案安全,确保办案工作区规范管理和使用;
3
三是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潮流,不断扩宽融入司法办案的空间,尤其是公益诉讼案件法警参与取证工作,行使执行保障工作,在公益诉讼中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职责。
我院法警队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不断加强和改进司法警察工作,建设一流的办案工作区,更好地为检察工作服务。
(法警队供稿)
霍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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