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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补充紧缺学科教师,优化学科教师配置,充实我市中学教师队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职位、职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儋州市第一中学等3所学校面向全国考核招聘中学教师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数量见附件1)。每天推送各类海南省招聘考试信息长按
三、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年龄限在35周岁以下(年7月6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纪、*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我市在编教师;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年7月6日8:00至7月14日12:00,报考人员应在此期间登录网站
(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如下5个方面电子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建议在50KB至KB区间):
(1)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提供毕业证明,应体现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时间、专业、学位、学院公章和落款日期等,应届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在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点击本文底部“阅读原文”下载报名表
(3)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严格“持证上岗”,报考教师岗位尚未取得该资格的考生,在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该资格证书,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4)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寸jpg格式,20KB以下)。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应聘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年7月14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年7月14日17时准时关闭,年7月14日12时后不在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在儋州*务网站公布。?
4.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3)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儋州市年考核招聘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其中的报考人承诺书栏必须手写签名加按手印)。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
③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出具原委培、定向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④有关部门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应届毕业生原则上毕业学校出具、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如缺少相关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
(三)组织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说课”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占考核成绩60%,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果由考官签字确认,成绩当场公布;说课成绩占考核成绩40%。说课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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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综合成绩在儋州*务网公布。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和说课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满分分。其中面试成绩占60%、说课成绩占40%。根据考核综合成绩的先后排名,按1:1确定拟聘用人选。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的情况,则面试成绩高者作为拟聘用人选。
(五)考察、体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拟聘用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察对象需提交个人档案到儋州市教师信息管理中心审核。
2.体检表(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核综合成绩(各项成绩均在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自愿放弃的,需提交自愿放弃申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疗机构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
(六)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儋州*务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公示期间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问题反映,但所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的教师办理入编,工资待遇按国家及儋州市现行工资规定执行。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5年服务期聘用合同(含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被聘用的教师应在所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含5年)才能申请流动。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试用书。
(二)本公告由儋州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监督()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注:节假日期间不予咨询,敬请谅解。)每天推送海南省事业单位、教师、医疗卫生招聘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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