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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4/16 17: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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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霍州法院成功和解一起行*给付纠纷案件。该案也是自《行*诉讼法》修改后,霍州法院首例以和解方式审结的行*诉讼案件。

原告薛某东诉洪洞县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第三人临汾市某田物流有限公司行*给付一案。该案属于复合性法律关系,既涉及行*争议,又涉及民事、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后,在审查时发现,若单纯地就案办案,当事人的工伤及劳动保险权利无法得到全面保护。鉴于此种情况,承办法官积极启动行*协调工作机制,在听取三方当事人对纠纷化解的心理预期和调解方案后,承办法官积极与洪洞县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以及用人单位负责人多次进行沟通协调,居中斡旋促成三方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从而达到促进行*争议实质化解的法律效果。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霍州法院承办法官积极与当事人、行*机关以及用人单位进行深入探讨,促进诉调对接工作的良性发展,探索先行和解的案件类型,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也为霍州法院行*争议协调机制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经验和借鉴,为行*案件诉源治理工作提供了内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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