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策
市*务服务中心医保局窗口
将我市参保群众生育三孩纳入医保*策保障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优化生育*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任务部署,积极支持三孩生育*策落地落实,市医保局窗口按规定出台支持三孩生育保险*策,切实保障参保群众生育权益。
针对参加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计划生育且入出院时处于医保待遇享受期,按规定享受妊娠期间门诊产前常规检查、住院分娩、新生儿护理定额补助。
其中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顺产元/人,剖宫产元/人,生产多胞胎每多一个婴儿增加元;城镇职工参保人员顺产元/人,剖宫产元/人,生产多胞胎每多一个婴儿增加元;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非财*供养人员,可享受女职工生育津贴。
自年5月31日后,凡我市参保群众生育三孩费用,按上述规定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来源:彭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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