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研判每一起案件的高度、角度、温度,发现打磨闪光点。”
“办案是整个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最核心的抓手和最终成效的体现。”
“将制度机制成果转化为公益诉讼工作驶入快车道的推动力量。”
“要迅速行动起来,明上情、知下情、争位次,制定时间表任务图,下定决心迎头赶上。”
……
历时3天,近10个小时,山西省检察院通过远程视频的形式,一一“对话”各市分院分管公益诉讼负责人,回顾今年1至5月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工作。在这场“面对面”的交流中,有一些关键词令人印象深刻。
诉前磋商机制
按下检察办案“快捷键”
日前,大同市云冈区检察院检察官再次来到位于五九公路附近某建材砖厂进行回访检查,荒废倾倒的生产废料及废砖已全部清理完毕,山坡恢复了往日景象。该案从发现线索到整改完成3日内办结,离不开公益诉讼新模式——诉前磋商机制。
4月26日,大同市首例检察机关与行*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磋商会在云冈区检察院召开。此次磋商会是大同市云冈区检察院在行*公益诉讼领域的首次尝试,在大同市尚属首例。
经过磋商,双方就倾倒固体废弃物行为调查、处置以及后续防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溯源追因,释法论理,直面问题,共商对策。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云冈区分局对检察机关提出的磋商意见表示完全接受,随即派员到现场查处,涉事企业立行立改,次日全部整改到位,并制定了生态恢复方案,计划进行绿化。
工作中,大同市检察机关在监督时遵循行*先行处理的原则,主动与*府主管领导沟通,听取*府部门意见,广泛开展诉前磋商、公开宣告等,理解行*机关执法难度,协调促进落实,推动行*机关自我纠错、依法履职、解决问题,能不下的检察建议就不下。同时,将诉前程序与起诉程序有效衔接,依靠提起诉讼作为强制保障,增强诉前检察建议的刚性。目前云冈区检察院、浑源县检察院、左云县检察院已成功运用磋商机制办理了4件公益诉讼案件,下一步将对发现的线索进行梳理,按照“繁简分流”的原则,切实办出效果、办出经验。
秉持“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晋城市检察机关更新监督理念,把与行*机关磋商作为提出检察建议的必经程序,充分激活行*机关自我纠错积极性,提高监督实效。目前,两级检察机关以磋商方式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件。
晋城市检察院认真落实立案后磋商制度,将某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等问题及相关证据材料向市生态环境局书面反馈后,市生态环境局主动履职,监督该公司及时落实了整改要求。泽州县检察院针对发现该县妇幼保健院紧邻居民区,医疗废物暂存处却未设置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警示标识的问题,立即与县卫体局进行磋商。县卫体局认真听取了检察机关意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该县妇幼保健院7日内整改到位。
针对这类监督整改难度大、耗时长、问题易反弹的案件,晋城市检察机关在实地查看整改进度的基础上,深入了解其深层次问题,与责任公司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努力从根源上推动问题得到解决,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等外”领域
把“等外”变成“分内”
运城是文物大市,国保单位达处,数量在全省位列第一,是全国国保单位数量最多的地级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等外案件探索改革任务,根据省检察院、省文物局《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依法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4月,运城市检察院与市文化和旅游局就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座谈,达成共识。运城市检察院对群众举报的居民小区自制饮用水存在安全隐患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新绛县检察院对该县境内“引*渠”安全防护问题进行了专项调查,办案人员先后对该县四个乡镇8.8公里的“引*渠”进行了实地走访,目前该线索正在进一步摸排中。
为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探索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临汾市检察院要求各基层检察院每年至少办理一件“等外”领域案件。今年以来全市共立案“等外”领域案件7件。汾西、吉县、霍州县检察院就市场上公开售卖高仿人民币图样的冥币行为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维护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国徽、伟人形象;大宁县院就卫生行*机关对部分村级卫生室所擅自开展静脉注射项目未履行监管职责行为发送检察监督促整改,减少患者发生意外的风险和对人体的安全用药隐患。
在晋中市灵石县检察院办理的某外科诊所超出核准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医学检验行*公益诉讼案中,检察官现场调查时发现,该该诊所自年5月变更诊疗科目以来,一直在开展血糖、尿常规、支原体、衣原体、生殖器分泌物、出凝血检验项目,但从事检验工作的医生和护士均不具备检验资质,已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医学检验项目,无法保证检验过程的安全性和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可能导致错诊误诊,存在可能造成患者身体伤害,甚至危及患者生命的安全隐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经灵石县检察院向灵石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目前,该外科诊所的违法行为已得到整改,罚款也已缴纳。在此基础上,灵石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重点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管理、医疗机构及其人员的执业行为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此次检查共出动监督人员人次,出动98车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份。通过纠正一个违法经营行为,推动一个区域内相同行业的综合治理,实现公益诉讼工作效益最大化。该案件的成功办理,更好地践行了检察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初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4+1”专项活动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今年2月27日,朔州市委书记陈振亮对怀仁市“偷烧碘石(煤矸石)污染环境”舆情进行批示,朔州市检察院第一时间责成公益诉讼部门对该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决定3月份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聚焦煤矸石烧制污染服务高标准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检察干警充分利用无人机航拍的优势,到三个县(市、区)航拍8次,取得第一手证据,为案件的办理提供了技术保障,同时协调市生态环境局调取证据材料,指导县(市、区)院开展调查。各县区检察院因地制宜,采取乡镇检察联络员数据上报与公益诉讼办案组实地调查相结合、与相关行*机关召开联席、联合组成督导巡察组、对煤矸石案件进行跟踪“回头看”等多种方式开展专项工作。截至5月20日,朔州市检察机关共排查煤矸石污染相关线索17件,已立案调查1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件。
在去年开展中条山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的基础上,今年运城市检察机关着重在中条山生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效果上下功夫。夏县泗交镇泗交村南沟位于太宽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张某在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情况下,于年在该区域违法建设别墅及住宅并出售,严重破坏了太宽河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去年11月,夏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机关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及时对泗交镇泗交村南沟的违法建筑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由于该案涉及多个监管部门,整改难度大,所需费用高,最终通过检察机关诉前沟通协调,由夏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违法建筑拆迁工作,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牵头负责生态修复工作,年3月2日彻底完成对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生态修复工作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的*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长治市检察机关深耕法定领域,根据省检察院“4+1”专项活动方案,从长治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做好漳河和沁河水污染防治专项活动,制定深化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入河排污口专项活动方案。经排查,全市煤矸石整治共涉及7个县区。
督办案件
实现上下联动一体化
忻州市辖内14个县(市、区),森林资源较为丰富,野生动物物种较多且分布广泛,数量较多。今年以来,忻州市共办理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活动公益诉讼案件4件。其中忻府区检察院办理1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系省检察院督办案件。
年下半年至年5月,陈某某等12人分别在忻州、晋中、吕梁、长治等地的山沟野地,通过布置猎夹等方式,非法猎捕雕鸮、鸳鸯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6只、豹猫、环颈雉、猪獾等“三有”动物余只出售牟利。忻府区检察院于今年2月7日立案。考虑到该案涉案人数多、涉案地域广,涉案物种多,系忻州市首例野生动物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省检察院在该案办理过程中全程指导,积极协调,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上下一体化办案机制,对案件的办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对另外两起挂牌督办案件,忻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高度重视,向检察长汇报后,由分管副检察长带队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同时举一反三,摸排案涉行业的整体运行情况,取得了较好成效。
今年4月,省检察院对吕梁市兴县黑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排放污水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线索、兴县中澳煤层气能源有限公司乱排生产废液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线索和孝义市西辛庄镇、兑镇镇、南阳乡、杜村乡等乡镇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案件线索进行重点挂牌督办。吕梁市检察院同步成立专案组,确立两级检察院一体化办案模式,着力推进案件办理进程。
针对兴县检察院黑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排放污水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线索和兴县中澳煤层气能源有限公司乱排生产废液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线索,检察官进行实地查看深入了解后,未发现污染源或污染情况,已得到治理,对线索未予立案。
针对孝义市西辛庄镇、兑镇镇、南阳乡、杜村乡等乡镇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案件线索,吕梁市检察院进行细化后分别下函交办,并派员具体督导指导。孝义市检察院向当地市委、市*府、*法委就省院挂牌督办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分别与四个涉矿乡镇就省院挂牌督办案件的情况逐一进行了通报,并与自然资源局和应急管理局就下一步工作配合协作进行座谈;向公安机关和法院调取了近三年来查处的非法采矿刑事和行*案件,并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同时,对四个乡镇涉及的非法采矿及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逐一进行摸排,目前已经对南阳乡进行摸排,已正式立案1件,其余正在调查中。
协同联动
奏响跨界治理“协奏曲”
为推动公益诉讼有序办理,太原市检察机关从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探索繁简分流机制以及构建检察技术保障公益诉讼机制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公益诉讼配套机制建设,服务公益诉讼工作大局。
清徐县检察院在办理行*公益诉讼案件中,立足效率创新提出“简案快办”的执法理念,坚持每案与行*机关面对面磋商,对于双方没有争议的案件简化调查核实程序,创制《行*公益诉讼案件事实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并由行*机关相关负责人予以签字确认。在全省率先构建公益诉讼繁简分流办案机制的做法,得到了最高检的充分肯定。最高检张雪樵副检察长、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作出批示,建议将《确认书》写入《公益诉讼办案规则》。今年以来,太原市检察机关在行*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实践中,以简案快办提速、以繁案精办提质,积极运用《确认书》解决公益诉讼案件取证难的问题,实现提速与双赢的效果。
为增进行*机关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理解和配合,促进问题解决,朔州市检察院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建立与行*机关互派干部长效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各司其职、协同作战、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良好格局,切实践行“双赢共赢多赢”理念。目前,五个基层检察院已经完成这项工作,另一个院预计月底能够完成,特别是朔城区院于3月份在全省率先完成互派挂职干部工作,省检察院派人对他们的做法进行了调研总结。
在加强外部沟通协作基础上,临汾市检察院与退役*人事务局协商准备会签《关于加强英雄烈士保护、红色革命遗址、退役*人服务等工作的合作意见》、与林业部门积极筹划共同制定互派干部交流学习工作机制,实现办案机制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值得一提的是,霍州市检察院牵头召开公益诉讼案件圆桌研讨会,就两起危化品泄漏环保应急费用追偿向环保部门及应急管理部门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特别邀请了当地*府法制部门负责人、法律顾问、法院行*庭负责人及知名律师等人参加,各方就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行*相对人的确定、案件发展方向及意义等问题进行讨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确定了解决方案,与会行*部门负责人就检察机关对其指导帮助和推动案件进展发挥的积极作用表示十分感谢。此次圆桌会议是临汾市检察机关探索多元化主体参与磋商的一次有益尝试,对于增进各方沟通,建立良性互动,有效解决问题,实现诉前保护公益的最佳司法状态起到了典型示范作用。
打造特色样本
走出一条特色公益道路
为充分发挥公益检察监督职能,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阳泉市检察院持续加强与行*机关,特别是与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河长制办公室沟通协调,在全省率先建立驻市生态环境局、驻市河长办检察室,配备专用电脑,可对行*执法相关数据进行实时共享,有助于检察机关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及时保护公共利益。
工作中,阳泉市检察院还主动担当办理“典型案例”,率先在全省立案办理疫情防控“公益诉讼第一案”。“我在某药房买到了防护口罩,价格比以前贵了很多。”阳泉市检察院发现有群众在网络反映某药房违法高价出售防护口罩,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线索后,组织干警放弃春节假期休息,对线索进行分析评估研判,报检察长批准后当即立案。经调查,某药房严重违反《价格法》,加价超过84%销售防护口罩,严重扰乱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侵害社会公共利益。阳泉市检察院发挥“磋商机制”优势作用,与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现场磋商,支持行*机关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哄抬物价违法行为。目前,涉案药店及其4家诊所已经向消费者全额退款并停业整顿,依法缴纳违法所得3倍行*罚款。此外,阳泉市院还指导矿区院迅速办理1起非法出售假冒口罩公益诉讼案,促使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5起有关防疫用品的违法案件。
绿化成效明显,已经种植紫穗槐穴、国槐株、油松株……5月12日,大同铁检院与石家庄*事检察院联合办理的国防光缆安全行*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地协作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案件办理过程中,省检察院和铁检分院指导承办院与石家庄*事检察院协同联动,共同协调铁路单位、乡*府和有关行*机关,取得积极成效。平旺乡北同蒲铁路沿线堆放的垃圾全部清运完毕,并进行了覆盖平整,共清运垃圾32.7立方米,回填*土.1立方米,资金投入.2元,保护国防光缆余米,目前铁路护坡工程正在有序推进。该案聚力服务*队备战打仗,有效维护了国防和*事利益;灵活运用检察建议及诉前沟通交流等多种方式督促行*机关履职纠错,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发挥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优势,为实现案件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提供了坚实保障。
在办理五台山自然保护区非法建筑破坏生态环境案中,铁检机关将景区内寺庙类违法建筑作为线索摸排重点,先后多次组织办案力量赴五台山,通过现场勘查、走访群众、网络舆情等多种渠道深挖违法建筑案件线索。大同铁检院与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召开调研座谈会,并对寺庙类违法建筑的线索查办持续跟进。就村民私搭乱建彩钢房、垃圾堆放等问题,五台山综合行*执法局、五台山规划国土建设局、台怀镇人民*府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立案10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全力维护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环境治理与生态建设。
(本文转自品味简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