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河电视台」
临汾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11月13日12时起
临汾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预警区域为
尧都区、侯马市、霍州市、襄汾县、
洪洞县、曲沃县、古县和临汾经济开发区
尧都区、侯马市、霍州市、襄汾县、洪洞县、曲沃县、古县人民*府,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经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相关部门会商预测,预计从11月13日起,全省气象条件转差,将出现一次持续时间较长的轻至中度污染过程。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近期不利气象条件应对的通知》,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同意,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自11月13日12时起,在尧都区、侯马市、霍州市、襄汾县、洪洞县、曲沃县、古县和临汾经济开发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全文
阳泉
发布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
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发布关于重污染天气限行的通告
根据忻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发布忻府、定襄、原平3县(市、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告》要求,根据《原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原平市定于年11月13日12时至11月18日24时(小时)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响应机制,现将有关限行规定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
所有重、中型货车及散装物料运输车
二、限行区域
东起平安大街高速路口,西至处前进西街口(不包括国道),南至新郭下三岔路口,北至文殊大街范围内。
三、相关管理规定
对违反本通告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条之规定,处以罚款元、记3分的处罚;强行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处以罚款0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特此通告
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11月13日
监制
上官小鹏赵红
编辑
李文涵
来源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阳泉广播电视台、原平交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