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强制报告?霍州市人民检察院告诉你……
年7月17日,霍州市检察院牵头与霍州市监察委员会、市教科局、市公安局、临汾市公安局霍东分局、市民*局、市司法局、市卫体局、市团委、市妇联会签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具体实施意见(试行)》。
十部门联合会签文件,大家达成一致意见,工作中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必须强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为什么要设立这样的规定?
该规定可以有力推动相关部门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有效压实主体责任,同时有利于及时发现和干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破解预防难、发现难、取证难、指控难等突出问题,更为司法机关通过办案而形成协作联动、衔接有序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格局奠定了制度基础。
印发强制报告宣传手册
为切实推动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地落实,有效激发相关主体的主观能动性,霍州市院积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让各部门、各行业了解、支持强制报告制度,营造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为强化宣传效果,霍州市院编印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手册》,以图文结合的方式,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确立及意义、什么是强制报告、谁来报告、什么情况要报告、怎么报告、履行报告职责应注意什么、履行报告职责会受到安全威胁吗、不履行报告职责会怎么样、积极履行报告职责会受奖励吗”九个方面进行宣传,言简意赅、重点突出,让群众快速、准确地了解和认识强制报告制度。
走进各行业宣传强制报告制度
为加大宣传力度,使强制报告制度在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行业内深入人心,7月20日下午,霍州市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成晓林和未检检察官许慧银一行6人先后医院、医院、根生大酒店、明悦四季大酒店、永康社区、凹凸教育等处,向医生、宾馆服务人员、培训老师等讲解强制报告制度的内容,发放宣传册,并列举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让接触未成年人工作者树立报告意识,强化担当责任,形成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合力。
强制报告制度的关键在于落实,霍州市院将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职能,持续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宣传工作,进一步凝聚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广泛共识和行动力量,不断推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建设,在服务转型发展蹚新路上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