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生活晨报」
山西又一地公布一名
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
12月10日,灵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年12月9日11:31分,灵石县疫情防控办接到新冠病*核酸阳性同车厢人员胡某的协查数据。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立即采取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等措施,胡某目前已在我县指定隔离点集中隔离,两次新冠病*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现将密切接触者胡某12月5--9日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2月5日
17:35洛阳搭乘火车(K次13车13座)。
12月6日
3:26到达霍州站。乘坐出租车(司机为霍州人)回到灵石南关镇聚丰能源有限公司,休息。到12月7日19:00一直在单位未外出。
12月7日
19:00左右去南关镇立马电动车行(华腾超市后院原台铃电动车行)修摩托车。等待修车期间,去世纪联华超市购物,停留不到10分钟,19:23分扫码付款离开超市返回立马电动车行,19:41分扫码付款离开车行,返回单位。
20:00左右回到单位宿舍未外出。
12月8日
14:00左右骑电动车到南关卫生院做核酸检测,做完返回单位未外出。
12月9日
17:00左右被转运至我县指定隔离点集中隔离。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县疫情防控办发出重要提示,上述时间段到过上述场所的人员存在一定的健康风险。
1.与上述轨迹时间、空间有交集的相关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做好防疫相关措施,就近到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2.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能够降低感染率、住院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符合条件的居民尽快前往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
4.请广大群众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坚持养成“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的良好生活习惯,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5.请广大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