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愿认罪认罚,同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这是山西省霍州市检察院远程系统的大屏幕上,检察官、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三方连线视频中的声音。2月4日下午,一次特殊的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工作正在进行。
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突如其来,打乱了霍州市检察院原定于春节假期后集中对一批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工作计划。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和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工作任务,该院积极探索特殊时期的灵活办案模式,决定采取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制定了操作流程。一是事先告知,保障知情权。检察官通过电话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身份确认,并告知远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办案模式,征得对方同意后向其发送电子版《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时向值班律师通报案情。二是现场连线,保障获得法律帮助权。借助远程视频功能,检察官与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进行三方连线,首先由检察官宣读《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就量刑建议的依据进行详细说明。而后,值班律师就案件定性、法律后果向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意见,并就犯罪嫌疑人提出的问题提供法律帮助。三是同步录像,确保认罪认罚自愿。对视频连线过程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用影像方式记录犯罪嫌疑人对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真实意愿。
霍州市检察院通过此次特殊办案模式,已经顺利完成了对12名犯罪嫌疑人的《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工作,实现了疫情防控和日常检察工作同步运行,确保办案工作不停不等不拖。(记者梁高峰通讯员张华锋)